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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如何区分乌鲁木齐婚姻家庭律师分析

2020-09-30 16:02 来源:zlw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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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离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如何区分,相信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下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平台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以下内容可供学习,希望可以给您带去帮助。

  离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如何区分乌鲁木齐婚姻家庭律师分析
  离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如何区分:个人财产:(1)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衣物、储蓄等。(2)夫妻双方各自为结婚所准备的各种物品。如家具、彩电、冰箱、VCD机等。(3)结婚登记前接受各自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或结婚登记后接受的赠与人特地声明赠与给一方的财产。(4)其他属于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其本人所有;医生个人使用的医疗器具。也应属于夫妻婚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合被宣告死亡)或离婚时为止。共同财产:(1)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加工资、贵重首饰、摩托车。汽车等。(2)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等)所得的财产。(3)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如专利权所得报酬、稿酬等。(4)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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